3003必赢贵宾会|APP下载

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文章页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稿单位: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2-11-09 16:25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把全市社科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大连市社科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暨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和党的二十大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重大成果,紧密结合大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深化思想认识,深入研究阐释,着力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新时代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与研究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课题研究指南》(以下称《指南》,见附件1)设定的42个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大连实际和自身研究专长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围绕《指南》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2.申报人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大连市情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4.研究人员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

(二)研究要求

1.常规课题申报参与市社科联统一立项评审,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对应用性、实践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研究人员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报送,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2.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对引用的观点和数据要注明参考文献和出处。

3.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两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

2.课题研究佐证材料 (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及获采用、批示的成果)电子版实名、匿名各一式1份;

3.《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1份。

4.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

5.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五、受理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人将个人申报材料交所在部门,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严把意识形态关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

各部门于2022年12月1日16:00之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部。

2.联系人:张馨心 王登洲

联系电话:0411-84899169 19818932170 18842830061


科研部
2022年11月8日